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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某红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销售红酒2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7400元。另外因销售额达标,收取平销返利返还收入5000元(取得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包装物押金3500元(单独核算)。该企业当月其他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00元,该厂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元。
A.
(来学网)
4864.65
B.
(来学网)
5439.87
C.
(来学网)
5514.65
D.
(来学网)
5037.2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当选,平销返利应按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5000÷(1+13%)×13%=575.22(元)。
需要注意的是,返还资金视为含税价进行换算。
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575.22=2424.78(元)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价外费用及包装物押金应进行价税分离。
该厂当月销项税额=[57400+3500÷(1+13%)]×13%=7864.65(元)
该厂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7864.65-2424.78=5439.87(元)
选项A不当选,取得的平销返利返还收入未冲减销项税额。
选项C不当选,取得的平销返利返还收入冲减进项税额时没有作价税分离。
选项D不当选,没有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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