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油田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题中涉及的原油均为同类同质原油):
(1)开采原油8万吨,对外销售原油1.5万吨,其中包括三次采油的原油0.5万吨,原油不含税销售单价3000元/吨。
(2)将本月自采原油3万吨无偿赠送给关联企业,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0.1万吨;将上月自采原油30万吨用于对外投资。
(3)支付石油勘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购买开采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11.19万元。
(4)承租一栋楼房,一楼作为职工食堂,二楼以上用于企业研发机构。合同约定,租期5年,不含税租金共计180万元,按年支付。本月支付2024年租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6万元,税额3.24万元。
已知:原油资源税税率6%,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业务(1)应纳资源税()万元。
- 业务(2)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万元。
- 业务(2)应纳资源税()万元。
- 业务(4)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万元。
- 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万元。
- 关于该油田企业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来学网)自采原油无偿赠送给关联企业不缴纳资源税
B. (来学网)开采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免征资源税
D. (来学网)应按照开采的原油数量和单价计算缴纳资源税
E. (来学网)将自采原油用于对外投资应缴纳资源税和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