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自建一条生产线,与该生产线建造相关的情况如下:
(1)2×23年1月1日甲公司按面值发行为期3年、票面年利率为6%的可转换公司债券80万份,每份面值为1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该债券为每年1月1日支付上一年的利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专门用于生产线建设。每份债券均可在债券发行一年后的任何时间转换为10股甲公司的普通股。甲公司发行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上述可转债已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2)甲公司除上述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一笔于2×22年10月1日借入,本金为2000万元,年利率为6%,期限为2年;另一笔于2×22年12月1日借入,本金为3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为1年6个月。
(3)生产线建造工程于2×23年1月1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为1年半。有关建造支出情况如下:
2×23年1月1日,支付建造商4000万元;
2×23年5月1日,支付建造商2000万元;
2×23年8月1日,支付建造商3000万元。
至2×23年12月31日,该工程尚未完成建造。
(4)甲公司将闲置专门借款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并收到款项存入银行,月收益率为0.5%。
其他资料:
(1)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的影响;
(2)(P/F,9%,3)=0.7722,(P/A,9%,3)=2.5313。
要求:
(1)计算2×23年1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摊余成本,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23年专门借款利息应予资本化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计算甲公司2×23年一般借款利息应予资本化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