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金正化肥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公司”)成立于1998年,2016 年正式挂牌上市。2020年6月30日,金正公司的2019年年度报告在两次申请延期之后终于发布,但却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至此,金正公司财务造假露出了马脚。2020年9月15日,中国证监会对金正公司立案调查。与此同时,各财经媒体对金正公司存在的多种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报道。
2015年以后,面对行业的大规模调整,金正公司并没有像成立之初那样继续攻坚克难,反而开始在财务数据上要花招。金正公司在2015-2019 年间的财务报告中显示公司流动资金充足,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但实际数据显示,金正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通过与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假贸易业务等财务欺诈行为,累计虚增收入230.73 亿元,虚增成本210.84亿元,虚增利润19.89亿元。至此说明,该公司的财务报告存在大量的数据造假且长达5年之久,意味着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同时,这些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要求,使金正公司面临着法律责任的承担,而且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经查,金正公司涉及如下违规行为: 2018年,金正公司以高于市场40%的价格从贝丰农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交易金额高达56亿元; 2019年, 金正公司与贝丰农业有限公可以预付购货款的名义发生大额资金往来,但后续并未收到相应货物,虚构了交易且不具有商业实质,构成33亿元的资金古用。而贝丰农业有限公司是金正公司的大股东王某的全资子公司,但金正公司却未按规定在相应年度报告中披露与贝丰农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1年5月,中国证监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决定责令金正公司改正,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公司的大股东王某被禁止入市10年。
要求:
(1)简要分析金正公司在财务报告方面所表现出的财务风险;
(2)简要分析公司治理基础设施在本案例中的表现;
(3)依据公司治理三大问题,简要分析金正公司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的类型及其主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