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格4000万元(含临建固定总价承包项目200万元)。合同中规定:
(1)工程预付款的总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开工前由发包人一次付清:
工程预付款按公式(来学网)扣还,其中F1=20%,F2=90%。
(2)发包人不扣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履约保证金代替。
(3)物价调整采用调价公式法。
(4)材料预付款按发票值的90%支付;材料预付款从付款的下一个月开始扣还,6个月内每月扣回1/6。
(5)利润率为7%。
(6)工程量清单中,对施工设备的进场和撤回、人员遣返费用等,未单独列项报价。
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违约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时的情况为:
(1)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合同额2200万元。
(2)临时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
(3)合同履行期间价格调整差额系数为0.02。
(4)承包人近期为工程合理订购某种材料300万元(发票值),入库已3个月;合同解除时,该种材料尚有库存50万元。
(5)承包人已为本工程永久设备签订了订货合同,合同价为50万元,并已支付合同定金10万元。
(6)承包人已完成一个合同内新增项目100万元(按当时市场价格计算值)。
(7)承包人按合同价格已完成计日工10万元(按当时市场价格计算值)。
(8)承包人的全部进场费为32万元。
(9)承包人的全部设备撤回承包人基地的费用为20万元;由于部分设备用到承包人承包的其他工程上使用(合同中未规定),增加撤回费用5万元。
(10)承包人人员遣返总费用为10万元。
(11)承包人已完成的各类工程款和计日工等,发包人均已按合同规定支付。
(12)解除合同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承包人的进场费、设备撤回、人员遣返等费损失,按未完成合同工程价款占合同价格的比例计算。
【问题】
1.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经得到多少工程款?
2.合同解除时,发包人应总共支付承包人多少金额(包括已经支付的和还应支付的)?
又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应退还发包人多少金额?
(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正确答案:
1.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经得到的工程款为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金额与发包人应扣款项的金额之差。
(1)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金额3020.2万元。其中:
①承包人已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金额2200万元(含临时工程费200万元)。
②新增项目100万元。
③计日工10万元。
④价格调整差额:2000×0.02=40万元。
⑤材料预付款:300×90%=270万元。
⑥工程预付款:4000×10=400万元。
(2)发包人应扣款项的金额350.7万元。其中:
①工程预付款扣还。
合同解除时,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金额:C=2200+100+10=2310万元>F1S=0.2×4000=800万元.
累计扣回工程预付款:
②材料预付款扣还:
故承包人已经得到的工程款=应支付的款项金额一应扣款项的金额=3020.2-350.7=2669.3万元。
2.合同解除时,发包人应总共支付承包人金额2437.9万元。其中包括:
(1)承包人已完成的合同金额2200万元。
(2)新增项目100万元。
(3)计日工10万元。
(4)价格调整差额:2000x0.02=40万元。
(5)承包人的库存材料50万元(一旦支付,材料归发包人所有)。
(6)承包人订购设备定金10万元。
(7)承包人设备、人员遣返和进场费损失补偿:[(4000一2200)/4000]×(20+10+32)=27.9万元。
3.合同解除时,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退还的金额=总共应付承包人金额一承包人已经得到的工程款=2669.3一2437.9=23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