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泵站设计装机流量150m3/s,出口防洪闸所处堤防为1级。招标人对出口防洪闸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工作计划如下:5月31日提交招标备案报告,6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6月11日~6月15日出售招标文件,6月16日组织现场踏勘,6月17日组织投标预备会,7月5日开标,7月6日~7月10日评标定标。招标工作完成后,A单位中标,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实施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I-I段挡土墙(示意图如图3-2所示)开挖设计边坡1:1,由于不可避免的超挖,实际开挖边坡为1:1.15。A单位申报的结算工程量为50×(S1+S2十S3),监理单位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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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原定料场土料含水量不能满足要求,监理单位指示A单位改变挡土墙墙后填土料场,运距由1km增加到1.5km,填筑单价直接费相应增加2元/m3,A单位提出费用变更申请。
【问题】
1.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有关规定,满足清河泵站出口防洪闸工程施工标要求的企业资质等级有哪些?
2.上述施工标招标工作计划中,招标人可以不开展哪些工作?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还需执行的招标程序有哪些?
3.为满足I-I段挡土墙土方开挖工程计量要求,A单位应进行的测量内容有哪些?
4.I-I段挡土墙土方开挖工程计量中,不可避免的施工超挖产生的工程量能否申报结算?为什么?计算I-I段挡土墙土方开挖工程结算工程量。
5.料场变更后,A单位的费用变更申请能否批准?说明理由。若其他直接费费率取2%,根据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有关规定,计算填筑单价直接费增加后相应的其他直接费、直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