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公司于2018年5月~2021年3月开发“翰林官邸”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8年5月取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不含税地价款20000万元,按规定缴纳了契税,另支付相关登记、过户费10万元,并规定2018年8月1日之前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9年9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1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合计2920万元。
(3)2021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不含税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一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借款的利息支出8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
(5)2021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21年12月底销售建筑面积为40500平方米,签订相关合同并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印花税税率为0.5%0;地方教育附加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假设土地使用权从二级市场购入,不得在计算增值税时扣除;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根据题目的相关信息,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来学网)税务机关可要求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B. (来学网)公司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C. (来学网)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万元。
-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为()万元。
-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为()万元。
-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的转让环节的相关税费为()万元。
-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