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患者,男,5岁,发现眼斜半年,检查:视力右0.4左0.8,双眼前节及眼底未见异常,角膜映光OD+30°,眼球运动无受限,阿托品膏散瞳验光右+3.75DS/1.75DC×90=0.6左+2.25DS/0.25DC×90=1.0。
- 经治疗6月后患者眼位,角膜映光OD+15°,下一步治疗考虑
- 最可能的诊断是
- 治疗首先考虑
- 此时该患者斜视最确切的诊断为
答案解析:
(1)全屈光处方戴镜。有弱视者先治疗弱视。戴镜3~6个月后眼位不能完全矫正,非调节部分应手术矫正。调节部分继续戴镜矫正。每年重新验光一次,并根据屈光变化决定是否调换眼镜,需要时可以提前验光。调换眼镜时应满足视力和眼位正常。(2)根据眼球运动无受限,患者为共同性斜视。角膜映光OD+30°,患者为内斜视。根据阿托品膏散瞳验光结果,患者屈光状态为远视散光,且最佳矫正视力双眼不一致,患者存在弱视。(3)首次以全屈光处方配镜,有弱视者治疗弱视。此类斜视不适于手术矫正。一般每年重新验光1次,根据屈光变化决定是否调换眼镜,需要时也可以提前验光。调换眼镜时应满足视力和眼位正常。如戴镜后有轻度外斜,则应减小球镜,以戴镜后正位或内隐斜为好。远视应佩戴配凸镜片,凹镜片为近视镜。(4)部分调节性内斜视:有中度或高度远视性屈光不正。去调节可以部分矫正眼位,即散或戴镜后内斜度数减少,但不能完全矫正。合并或不合并弱视。眼球运动无明显限制。发病平均年龄为2岁半。散瞳或戴镜斜视度数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