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关于板柱一剪力墙结构的设计,以下何项说法不正确?
  • A.
    (来学网)抗震设计时,房屋的周边应设置框架梁
  • B.
    (来学网)无梁板可根据承载力和变形要求采用无柱帽或有柱帽板,采用托板式柱帽时,托板底部宜布置构造钢筋
  • C.
    (来学网)抗震设计时,无柱帽的板柱一剪力墙结构应沿纵横柱轴线在板内设置暗梁
  • D.
    (来学网)板柱一剪力墙结构的地震作用计算,各层剪力墙应能承担相应方向该层100%地震剪力,板柱部分除应符合计算要求外,尚不应小于相应方向该层20%地震剪力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主要解答过程如下】:(1)选项A符合《高规》第8.1.9条规定,说法正确。
(2)选项B不符合《高规》第8.1.9条规定,说法不正确。
(3)选项C符合《高规》第8.2.4条规定,说法正确。
(4)选项D符合《高规》第8.1.10条规定,说法正确。
【点评】:板柱结构在水平荷载作用下的受力特性与框架类似,但由于没有梁,以柱上板带代替了框架粱,因而是框架结构的一种特殊情况。故板柱结构的抗侧力刚度比梁柱框架结构差,板柱节点的抗震性能也不如梁柱节点的抗震性能。楼板对柱的约束弱,不像框架梁那样,既能较好地约束框架节点,做到强节点,又能使塑性铰出现在梁端,做到强柱弱梁。此外,地震作用产生的不平衡弯矩要由板柱节点传递,在柱边将产生较大的附加剪应力,当剪应力很大而又缺乏有效的抗剪措施时,有可能发生冲切破坏,甚至导致结构连续倒塌。因此,板柱结构延性差,耗能能力弱,《高规》规定: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不
能单独使用板柱结构,而必须设置剪力墙(或剪力墙组成的简体)来承担水平力。
(1)《高规》第8.1.9条有关条款规定:板柱~剪力墙结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布置成双向抗侧力体系,两主轴方向均应设置剪力墙。
②抗震设计时,房屋的周边应设置框架梁,房屋的顶层及地下一层顶板宜采用梁板结构。
③有楼、电梯间等较大开洞时,洞口周围宜设置框架梁或连梁。
④无梁板可根据承载力和变形要求采用无柱帽板或有柱帽板。当采用托式柱帽时,托板的长度和厚度应按计算确定,且每方向长度不宜小于板跨度的1/6,其厚度不宜小于1/4无梁板的厚度;抗震设计时,托板每方向长度尚不宜小于同方向柱截面宽度与4倍板厚度之和,托板处总厚度尚不宜小于16倍柱纵筋直径。当不满足承载力要求且不允许设置柱帽时可采用剪力架,此时板的厚度,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150mm,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200mm。
(2)《高规》第8.2.4条有关条款规定:板柱一剪力墙结构中,板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抗震设计时,无柱帽的板柱一剪力墙结构应沿纵横柱轴线在板内设置暗梁,暗梁宽度可取与柱宽度相同或柱宽加上柱宽度以外各1.5倍板厚,暗梁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暗梁上、下纵向钢筋应分别取柱上板带上、下钢筋总截面面积的50%,且下部钢筋不宜小于上部钢筋的1/2。纵向钢筋应全跨拉通,其直径宜大于暗梁以外板钢筋的直径,但不宜大于柱截面相应边长的1/20。
b.暗梁的箍筋,在构造上应至少配置四肢箍,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300mm。
②设置托板式柱帽时,非抗震设计时托底部宜布置构造钢筋;抗震设计时托板底部钢筋应按计算确定,并应满足抗震锚固要求。计算柱上板带的支座钢筋时,可考虑托板厚度的有利影响。
(3)《高规》第8.1.10条规定:抗震设计时,板柱一剪力墙结构中各层横向及纵向剪力墙应能承担相应方向该层的全部地震剪力;各层板柱部分除应符合计算要求外,尚应能承担不少于该层相应方向地震剪力的20%。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选项A、C、D均为正确说法。选项B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