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提升】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密训习题:第二章
2019年08月23日 来源:来学网考点一公司法人财产权VS登记管理
【例题•单选题】李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借款需要请求甲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甲公司遂召开股东大会对此事项进行表决。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不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B.李某不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C.李某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李某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例题•单选题】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答案】C
【解析】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答案】B
【解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无需变更登记,只需“备案”。选项A错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选项CD错误。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分公司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答案】CD
【解析】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AB错误。
【例题•判断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
【答案】√
【解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例题•判断题】以股东个人的财力、能力和信誉作为信用基础的公司为资合公司。( )
【答案】×
【解析】以股东个人的财力、能力和信誉作为信用基础的公司为人合公司。
考点二 有限责任公司
【例题•单选题】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A
【解析】因为是王大伟冒用他人(王小伟)名义,王小伟并不知情,所以股东应当是王大伟。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股东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D.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1)选项A:股东也可以是一个法人;(2)选项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答案】C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选项D表述错误。
考点三 公司组织机构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是( )。
A.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B.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C.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案】D
【解析】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选项ABC属于股东会职权。
【例题•单选题】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答案】D
【解析】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选项AC错误。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选项B错误。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选项D正确。
【例题•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无需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答案应为选项D。
考点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及公司股票和债券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B.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
C.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D.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中须有半数以上为中国公民
【答案】D
【解析】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例题•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 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 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甲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B
【解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选项A错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选项CD错误。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的限制,选项B正确。
【例题•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其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关于股票发行规定的有( )。
A.以低于其他投资者的价格向公司原股东发行股票
B.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C.向公司发起人发行无记名股票
D.向某法人股东发行记名股票,并将该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记载于股东名册
【答案】ACD
【解析】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每次发行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即遵循“同股同价”的原则,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该选;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因此选项C和D的说法是错误的。
考点五 公司法相关制度
【例题•单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
A.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
B.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
C.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3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D.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再担任董事。D当选。
【例题•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陈某拟出售一辆轿车给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交易事项未作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陈某与本公司进行交易须满足的条件是( )。
A.经股东会同意
B.经董事会同意
C.经监事会同意
D.经经理同意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例题•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
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
C.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答案】C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股东大会可以决议在弥补亏损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C.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分配利润
D.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不得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利润分配。选项A: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选项BD: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选项C: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一)·简答题】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本题中,职工代表的人数低于1/3。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简答题】
张某拟与王某、赵某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因张某不愿以自己名义投资,遂与李某约定,李某为名义股东,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后李某按照约定,认缴出资100万元,设立了甲公司。李某被记载于甲公司股东名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王某、赵某认缴的出资全部缴足,李某认缴的出资张某仅实际缴纳60万元。
甲公司经营期间,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在甲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并造成了损失。张某得知后,要求李某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为防止李某继续损害自己的利益,张某要求甲公司将其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遭到王某、赵某反对,双方发生争议。
在变更股东的争议未解决前,甲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权人郑某以李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李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某以其仅为名义股东为由抗辩。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李某无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根据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其在甲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给张某造成了实际损失,张某有权请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2)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能否变更为甲公司股东?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不能变更为甲公司股东。根据规定,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将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例中,张某要求甲公司将其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遭到王某、赵某反对,没有得到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因此张某不能变更为甲公司股东。
(3)李某是否有权拒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李某无权拒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如果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股东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李某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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