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某矿建公司承接矿区地面工业建筑办公楼,签约合同价为6850万元,暂列金额为550万元,预付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主要材料设备比重所占合同额比重为50%,预付款扣回的方法是以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价值相当于预付款数额时起扣。
事件1,在经过建设单位同意下,总承包单位将桩基础分部工程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分包单位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在施工过程中,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发现,桩基质量出现了隐患,分包人返工后,经验收,质量合同。造成费用损失50万元,工期损失8天。
事件2,桩基础分部施工完毕后,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后隐蔽了。总监理工程师对此处工程质量有怀疑,要求分包单位进行剥离重新检测。分包单位重新开挖后,进行相关检测,该处质量检测合格,对分包单位造成费用损失80万元,工期损失12天。总监理工程师做出以下指示,重新开挖检测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工期顺延。
事件3,在竣工验收资料中,质量资料中未发现桩基质量隐患处理事故的相关文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竣工验收资料中。质量控制资料有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过程验收资料等。
问题:
1.预付款和起扣点金额是多少?
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该分部工程质量重新进行剥离检测是否合理?总监理工程师关于费用和工期的做法是否合理?并说出理由。
4.对竣工资料中的未出现桩基础分部质量整改处理的事项,分包单位应如何处理?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应由谁负责?补充质量控制资料中缺少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