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分类。来自于第三十五章。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也称不要物合同。不要物,是指除了意思表示一致外,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条件。在《民法典》中凡是没有规定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条件的合同都是诺成合同,绝大多数合同都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所以实践合同也称要物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等都属于实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