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3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销售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8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2320元;销售啤酒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348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23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23年3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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