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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董事对公司负有的勤勉义务不包括()。
A.
(来学网)
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B.
(来学网)
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C.
(来学网)
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D.
(来学网)
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第九十八条规定,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①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②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③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④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⑤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章程中增加对本公司董事勤勉义务的要求。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属于董事对公司负有的忠实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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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练习
第一章 企业战略与经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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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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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市场营销与品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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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分销渠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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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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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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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技术创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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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人力资源规划与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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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企业投融资决策及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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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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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国际商务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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