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对资金转让和出逃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来学网)公司成立后,股东抽逃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B.
    (来学网)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C.
    (来学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D.
    (来学网)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为加大发起人责任,防止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损害公司、股东和第三方利益,《公司法》对资金转让和出逃作了如下规定:①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违反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④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⑤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