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关于物权的特征,下列各项说法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但具有对内优先的效力
  • B.
    (来学网)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债权优先于物权
  • C.
    (来学网)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
  • D.
    (来学网)在“一物二卖”的情况下,如果后买者已完成了物权的公示,而先买者未完成物权的公示,则后买者取得的所有权优先于先买者的债权
  • E.
    (来学网)“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此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正确答案:
CDE
答案解析: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可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所以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也不具有对内优先的效力。选项A错误。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个方面:①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②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在“一物二卖”的情况下,如果后买者已完成了物权的公示,而先买者未完成物权的公示,则后买者取得的所有权优先于先买者的债权。选项D正确。物权优于债权并不是绝对的,《民法典》第405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此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选项E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