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招标人就一河道疏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分别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某网站刊登。
事件一: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刊登的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联合体投标,而在某网站的招标公告无此条要求。
事件二: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约定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工程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事件三:共有A、B、C、D、E五家投标人开标,评标,本次评标采用最低报价评标法,过程中发生下列事情:
(1)A投标人未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踏勘现场活动,但A的投标报价是最低投标价,于是A中标。
(2)某位评标人认为B投标人投标报价最接近标底,应中标。
(3)C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在开标后第二天撤销了其投标文件,并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利息,招标人拒绝了这个要求。
(4)D投标人在评标现场提出招标文件中有一处与相关规定不符,请招标人确认是否正确。
(5)E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有算术性错误,递交了一份书面澄清。
事件四:评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合同。本合同相关合同文件见下表,各合同文件解释合同的优先次序序号分别为一至八。
(来学网)
【问题】
1.事件一和事件二是否存在不妥之处,若有,指出并改正。
2.事件三(1)-(4)是否存在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E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4.根据事件四,文件编号2~7分别对应的解释合同的优先次序序号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