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酒店工程,建设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为“工程质量为合格;投标人为本省具有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企业;招标有效期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15日;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投标保证金为500.00万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不当,后经建设单位修改后继续进行招投标工作,共有八家施工企业参加工程项目投标,建设单位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分别以书面形式对应回复给投标人。2018年5月28日确定某企业以2.18亿元中标,其中土方挖运综合单价为25.00元/m³,增值税及附加费为11.50%。双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部分合同条款如下:工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因建设单位责任引起的签证变更费用予以据实调整;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量清单附表中约定,拆除工程为520.00元/m³;零星用工为260.00元/工日……
基坑开挖时,承包人发现地下位于基底标高以上部位,埋有一条尺于为25m×4m×4m(外围长×宽×高)、厚度均为400mm的废奔混凝土泄洪沟。建设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并进行了签证。
承包人对某月砌筑工程的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进行对比,结果见下表。
(来学网)
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部分装配式混凝土构件,提前一个月运抵施工场地,承包人会同监理单位清点验收后,承包人为了节约施工场地进行了集中堆放。由于叠合板堆放层数过多,致使下层部分构件产生裂缝。两个月后建设单位在承包人准备安装该批构件时知悉此事,遂要求承包人对构件进行检测并赔偿损坏构件的损失。承包人则称构件损坏是由于发包人提前运抵施工现场所致,不同意检测和承担损失,并要求建设单位增加支付两个月的构件保管费用。
施工招标时,工程量清单中C25钢筋综合单价为4443.84元/t,钢筋材料单价暂定为2500.00元/t,数量为260.00t。结算时经双方核实实际用量为250.00t,经业主签字认可采购价格为3500.00元/t,钢筋损耗率为2%。承包人将钢筋综合单价的明细分别按照钢筋上涨幅度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钢筋综合单价为6221.38元/t。
问题
1.指出招投标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2.承包人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的签证费用是多少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砌筑工程各因素对实际成本的影响各是多少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承包人不同意建设单位要求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承包人可获得多少个月的保管费?
5.承包人调整C25钢筋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并计算该清单项结算综合单价和结算价款各是多少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正确答案:
1.不妥1:投标人为本省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
理由: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不妥2:投标保证金500万元。
理由: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2019年3月2日第三次修改)
不妥3: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分别以书面形式对应回复给投标人。
理由: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给所有的投标人。
不妥4:2018年5月28日确定中标单位。
理由:应在招标文件截止日起30d内确定中标单位。(或:2018年4月15日起至2018年5月28日的期限超过了30d)
不妥5: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
理由:与招标文件规定“工程质量为合格”不符。
2.(1)因存在废弃泄洪沟减少土方挖运体积为:25×4×4=400.00m³
(2)废弃泄洪沟混凝土拆除量为:泄洪沟外围体积-空洞体积=400-3.2×3.2×25=144.00m³
(3)工程签证金额为:拆除混凝土总价-土方体积总价=144×520×(1+11.5%)-400×25×(1+11.5%)=72341.20元
3.(1)以目标305210.50=970×310×(1+1.5%)为分析替代的基础。
(2)替换过程49
第一次替换砌筑量:985×310×(1+1.5%)=309930.25元
第二次替换单价:985×332×(1+1.5%)=331925.30元
第三次替换损耗率:985×332×(1+2%)=333560.40元
(3)各因素对结算价款的影响
砌筑量对结算价款影响:309930.25-305210.5=4719.75元,说明砌筑量增加使成本增加4719.75元。
单价对结算价款影响:331925.30-309930.25=21995.05元,说明单价上升使成本增加21995.05元。
损耗率对结算价款影响:333560.40-331925.30=1635.10元,说明损耗率提高使成本增加1635.10元。
4.(1)承包人不同意进行检测做法:不正确。
理由: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包括了检验试验费,故承包人应进行检测。
(2)承包人不同意承担损失做法:不正确。
理由:承包人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可获得1个月的保管费。
5.(1)承包人调整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不正确。
理由:钢材的差价应直接在该综合单价上增减材料价差调整,不应当调整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2)钢筋价差调整:(3500-2500)×(1+2%)=1020元/t
钢筋工程结算综合单价:4443.84+1020=5463.84元/t
(3)结算价款为:250×5463.84×(1+11.5%)=1523045.40元
典型案例专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