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施工单位承担一立井井筒工程,该井筒净直径7.0m,井深580m,采用现浇混凝土支护,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指定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商签订了供货合同。由于施工场地偏僻,施工单位采购了压力试验机,建立了现场试验室,自行检验混凝土强度。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每50m井筒预留一组试块,在现场试验室经过标准养护28d后,自行进行强度试验。该井筒施工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对井壁混凝土进行破壁检查,每100m检查一处(共6处),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问题:
1.施工单位在混凝土强度检测方面的做法有何不妥?说明正确的做法。
2.井筒竣工验收应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3.建设单位要求破壁检查混凝土质量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不妥一:施工单位在井筒施工中,有关混凝土井壁的强度检测是自行完成的,没有经具有检测资质的相关部门检测;
正确做法:应送有资质单位进行试验。
不妥二:混凝土试块的制作时,每50m井筒预留1组;
正确做法:按照规范要求的20~30m预留一组的要求。
2.立井井筒工程竣工验收应检查的相关内容,一般包括: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井筒的深度以及井筒连接的各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口的标高和方位;井壁的质量中井筒的总漏水量,一昼夜应测漏水量3次,取其平均值;井筒断面和井壁的垂直度;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和试块的试验报告。
3.建设单位要求破壁检查混凝土质量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做法错误。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破壁检查混凝土质量,无法保证施工安全,且破壁检查了6处;原因:违反了立井井筒工程破损性检验不应超过2处的规定。
答案解析:
3.对于现浇混凝土井壁,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局部厚度的偏差不得小于设计厚度50mm,其周长不应超过井筒周长的1/10,纵向高度不应超过1.5m;井壁的表面不平整度不大于10mm,接槎部位不大于30mm。
对于井壁混凝土的强度检查,施工中应预留试块,每20~30m不得小于1组,每组3块,并应按标准条件进行养护,送有资质单位进行试验检测。
当井壁的混凝土试块资料不全或判定质量有异议时,应采用超声检测法复测;若强度低于规定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补强措施。应尽量减少重复检验和破损性检验。立井井筒工程破损性检验不应超过2处,其他井巷工程破损性检验不宜超过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