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13年,毕业于国内医学院的高晗与李宏分别出资60%、40%共同创立了研发和生产医疗试剂的安迪公司。2016年安迪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多次增发股票,第一大股东高晗和第二大股东李宏分别持股25%和15%;高晗任董事长,李宏任总经理。公司上市后,李宏未能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的规则和港交所的规定,经常违反财务制度,随意使用公司资金,购买供李宏个人使用的高档家具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甚至与供应商签订虚假采购合同套取现金,与经销商签订虚假销售合同,虚增收入和利润,并且未如实发布真实财务报表。港交所对李宏的行为提出公开谴责,同时港监会对李宏和安迪公司实施了处罚。2017年1月,李宏获得高晗1.2亿元股权转让费后退出安迪公司,留下的总经理职位由高晗兼任。
2017年3月,经高晗提议并经股东会批准决定,安迪引入战略投资者富通公司,使后者成为仅次于高晗的第二大股东。富通公司的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张凯是高晗多年的朋友,高晗向其他股东隐瞒了与张凯的私人关系,并与张凯成为一致行动人。同年5月,高晗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由张凯接任。随后几年里,高晗暗中指使张凯在招标采购环节越过相关规章制度,与自己控制的多家公司签订长期供应协议;绕开董事会和股东会,为高晗控股的其他公司借款提供大额担保;未经董事会审批,擅自决定延长一家关联公司的安迪商标使用期限;违反人力资源招聘流程,直接安插家族成员担任安迪公司的监事、部门高管等职位,由安迪公司支付高额薪酬、奖金、在职消费费用等,引发员工强烈不满。高晗和张凯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底线,损害了公司、员工和供应商的利益。这些行为被媒体曝光后,主要供应商和员工采取一致行动,要求罢免张凯和高晗。2020年6月,安迪的员工举行罢工,主要供应商停止供货。面对生产经营停滞的困局,2020年9月,安迪董事会成立了运营委员会以维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同时宣布第三大股东王东担任该委员会负责人。同年11月,港交所对高晗和张凯的行为提出公开谴责。一个月后,安迪公司召开股东会,经多数股东联名提议和出席大会的股东投票做出决议:罢免高晗和张凯的职务。不久,高晗和张凯因涉嫌挪用资金罪遭到检方起诉。
要求:
(1)简析公司治理三大问题在本案例中的主要表现;
(2)简析2017年及以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在本案例中的主要表现;
(3)简析公司外部监督机制在本案例中的主要表现。
主观题专训(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