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皮草制品企业D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第14号公告要求的退税条件。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底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为600万元,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为200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100万元,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为200万元。2020年10月,因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60万元。则D企业的进项构成比例为()。
  • A.
    (来学网)100%
  • B.
    (来学网)81.82%
  • C.
    (来学网)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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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学网)8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