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签订了堤防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砌石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向承包商支付签约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对超出10%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3)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4)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1个月算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5)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通过延长履约保函1年担保。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表16-3。
(来学网)
问题:
1.签约合同总价为多少?
2.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3.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