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
某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承包了长2650m的公路隧道施工任务,该隧道穿越的岩层主要由泥岩和砂岩组成,施工单位采用新奥法施工,台阶法开挖,复合式衬砌。施工中某段岩石裂隙发育,地表水从岩石裂隙中渗入洞内,导致该段冒顶、塌方。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采取了积极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发展,并按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作了相关汇报。
问题:
1.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有哪些规定?
2.假设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为质量问题,事故发生单位应按什么要求进行报告?
3.假设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为一般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什么要求进行报告?
4.假设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为重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什么要求进行报告?
正确答案: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公路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交付使用的工程,接养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
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后,再按要求进行报告。
2.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d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3.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d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省级质量监督站。
4.重人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h内速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时报告省级质量监督站和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总站,并在12h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