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公路工程于2013年6月签订合同并开始施工,合同工期为30个月。2014年1月开始桥梁上部结构施工。承包人按合同工期要求编制了桥梁上部结构混凝土工程施工进度时标网络计划(图16-22),该部分各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安排,且等速施工,监理工程师批准了该计划。
(来学网)
C工作为预应力混凝土。C工作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对计量结果进行了审查,签字确认后,承包人报业主申请支付工程款。
施工期间,D、E、F工作的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相比有所减少,但实际工作持续时间与计划持续时间相同。由于业主修改匝道设计,致使H工作推迟开工1个月,另外由于工程量增加,致使该工作的持续时间延长了1个月。各工作的计划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见表16-14。

合同约定,桥梁上部结构混凝土工程综合单价为1000元/m³,按月结算。结算价按照项目所在地结构混凝土工程价格指数进行调整,项目实施期间各月结构混凝土工程基期价格指数见表16-15(2013年6月为基期)。

问题:
1.网络计划中,E工作的自由时差和总时差各为多少个月?
2.C工作的计量程序是否正确?说明理由。监理工程师对计量结果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计算H工作各月的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和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
4.计算2014年5月末费用偏差(CV)和进度偏差(SV)。
正确答案:
1.网络计划中,E工作的自由时差为0,总时差为1个月。
2.C工作计量程序不正确。计量程序是除非监理人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人在场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人审查和保存,再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监理人审核通过后再报业主(发包人)批准,由监理人出具业主(发包人)付款证书。
监理审查内容有:一是计量的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标准;二是计量的过程是否符合合同条件。
3.H工作各月(即实际5、6、7三个月)的已完工作预算费用和已完实际费用的计算:
5月已完工作预算费用:(5400÷3)×1000=1800×1000=180万元。
5月已完工作实际费用:1800×120/100×1000=216万元。
6月已完工作预算费用:1800×1000=180万元。
6月已完工作实际费用:1800×120/100×1000=216万元。
7月已完工作预算费用:1800×1000=180万元。
7月已完工作实际费用:1800×110/100×1000=198万元。
4.计算2014年5月末费用偏差(CV)和进度偏差(SV):
(1)5月末累计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计算:
1月的BCWS=(3000+2800)×1000=580万元。
2月的BCWS=(2700+3200+2600)×1000=850万元。
3月的BCWS=(2700+3200+2600)×1000=850万元。
4月的BCWS=(3200+2000)×1000=520万元。
5月的BCWS=(2100+2800+2000)×1000=690万元。
5月末累计BCWS=580+850+850+520+690=3490万元。
(2)5月末累计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计算:
1月的BCWP=(3000+2800)×1000=580万元。
2月的BCWP=(2700+3000+2400)×1000=810 万元。
3月的BCWP=(2700+3000+2400)×1000=810 万元。
4月的BCWP=(3000+0)×1000=300万元。
5月的BCWP=(1900+2800+1800)×1000=650 万元。
5月末累计BCWP=580+810+810+300+650=3150 万元。
(3)5月末累计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计算:
1月的ACWP=(3000+2800)×1000×1.15=667 万元。
2月的ACWP=(2700+3000+2400)×1000×1.10=891 万元。
3月的ACWP=(2700+3000+2400)×1000×1.10=891 万元。
4月的ACWP=(3000+0)×1000×1.05=315万元。
5月的ACWP=(1900+2800+1800)×1000×1.20=780万元。
5月末累计ACWP=667+891+891+315+780=3544万元。
(4)5月末费用偏差CV=BCWP-ACWP=3150-3544=-394万元。
(5)5月末进度偏差SV=BCWP-BCWS=3150-3490=-3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