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A公司专业承包了某办公楼的建筑电气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变配电室,供电干线,电气照明等子分部工程。工程设备、材料由A公司采购。A公司进场后,依据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编制了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并及时订立采购合同。
在材料送达施工现场时,施工人员按验收工作的规定,对材料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还对重要材料进行了复检,均符合要求。
提前交项目部按照合同工期编制的进度计划图(如下),4月30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前交工,并与施工单位约定工期提前1天奖励5000元。施工单位经研究分析决定原变电所设备安装人员10人不变,5月11日将配电干线施工人数增加至30人,可使配电干线施工在6月10日完成。并安排电气照明安装队15人5月1日进场施工,其他不变。得到了建设单位的认可。
(来学网)
配电干线施工前项目部对配电母线槽安装的预留孔洞进行了检查,发现几处母线槽穿越防火墙、楼板的预留孔洞位置与设计不符。项目部经研究决定,按照现有预留孔对母线槽的位置及标高等进行了局部调整,便开始了施工,施工过程中被监理工程师发现某段母线槽安装如下图所示,监理工程师制止了施工,并要求整改,补充相关手续。

问题:
1.材料进场时,根据哪些文件对材料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要求复检的材料应有什么证明报告?
2.施工单位进度计划调整后,5月中旬的施工人数是多少人,施工单位可得到多少元的提前奖励。
3.针对母线槽位置、标高的调整,安装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母线槽安装示意图中有哪些错误?母线槽安装完毕后,穿越防火墙的孔洞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在材料进场时根据进料计划、送料凭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进行材料的数量和质量验收;要求复检的材料应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
2.电气照明安装队15人提前至5月1日进场施工,5月中旬的施工人数为变电所设备安装10+配电干线施工30人+电气照明施工15人=55人。施工单位可得5000元×20天=100000元的提前奖励。
3.不正确。理由:对母线槽位置、标高的调整属于设计变更,未经许可,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1)施工单位应提出变更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核。
(2)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技术是否可行、施工难易程度和工期是否增减,造价工程师核算造价影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3)建设单位工程师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后,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工程师同意变更方案后,实施设计变更,出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
(4)建设单位将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发至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发至施工单位。
4.(1)错误一:母线槽未设置防晃支架,不符合要求;采用金属吊架固定时,应设有防晃支架。
错误二:母线槽的圆钢吊架直径6mm,不符合要求;室内配电母线槽的圆钢吊架直径不得小于8mm。
错误三:圆钢吊架设置在母线槽接头处,不符合要求;固定点位置不应设置在母线槽的连接处或分接单元处。
错误四:圆钢吊架数量不足,不符合要求;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母线槽,每节不得少于1个支架,拐弯处应增设吊架。
错误五:吊架距拐弯0.8m,不符合要求;距拐弯0.4~0.6m处应设置支架。
(2)母线槽安装完毕后,应对穿越防火墙和楼板的孔洞进行防火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