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余额为200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200万元,因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甲公司于2×23年6月10日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合同签订日甲公司该项应收债权的公允价值为1700万元。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处置组抵偿上述债务,处置组中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库存商品、一台机器设备及一笔短期借款,合同签订日的公允价值分别为400万元、420万元、980万元和200万元。
2×23年6月3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办理完成处置组转让手续,双方解除债权债务关系。该日,乙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90万元(成本为37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20万元),公允价值为390万元,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设备的账面价值900万元(原价为1000万元,累计折旧100万元),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200万元。
假定甲公司取得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与乙公司相同,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23年6月30日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2)编制乙公司2×23年6月30日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