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款项尚未收到。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用一批材料和一台设备(固定资产)抵偿全部价款。该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11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设备原价为200万元,已计提折旧8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6.9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应计入营业利润的金额是()万元。
  • A.
    (来学网)129
  • B.
    (来学网)99.1
  • C.
    (来学网)109
  • D.
    (来学网)79.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应付债务账面价值是339万元(300+39),抵债资产账面价值=(110-20)+(200-80)=21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3+16.9=29.9(万元),乙公司应计入营业利润的金额=339-210-29.9=9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