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23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2×23年甲公司代国家进口某贵金属10吨,每吨进口价为200万元,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进口贵金属按照进口价格的80%出售给政府指定的下游企业,收取货款1600万元。
2×23年年末,甲公司收到国家有关部门按照上述进口商品的进销差价支付的补偿款共计600万元。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公司购置环保设备可以申请补贴以补偿其环保支出。甲公司于2×23年1月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840万元的补助申请,作为对其购置环保设备的补贴。2×23年3月20日,甲公司收到了政府补贴款840万元。2×23年4月20日,甲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18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假设环保设备折旧额需计入制造费用。
(3)甲公司为采用新技术生产更先进的环保设备,于2×23年3月1日起对某条生产线进行更新改造。该生产线的原价为8000万元,已计提折旧5500万元,旧设备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假定无残值),新安装设备的购进成本为5000万元;另发生其他直接相关费用800万元。相关支出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生产线更新改造项目于2×23年12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甲公司更新改造该生产线属于国家鼓励并给予补助的项目,经甲公司申请,于2×23年12月20日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可获得政府补助2000万元。截至2×23年12月31日,补助款项尚未收到,但甲公司预计能够取得。
假设甲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考虑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相关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说明甲公司收到政府的补偿款的性质及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编制甲公司2×23年相关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2),编制甲公司2×23年相关的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3),说明甲公司获得政府补助款的分类;编制与生产线更新改造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