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为整合资产,甲公司2×22年9月经董事会决议处置部分生产线。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某生产线出售合同。合同约定:该项交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原则上不可撤销,但因外部审批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除外。如果取消合同,主动提出取消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560万元。生产线出售价格为2600万元,甲公司负责生产线的拆除并运送至乙公司指定地点,经乙公司验收后付款。甲公司该生产线2×22年年末账面价值为3200万元,预计拆除、运送等费用为120万元。2×23年3月,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乙公司所在地方政府出台新的产业政策,乙公司购入资产属于新政策禁止行业,乙公司提出取消合同并支付了赔偿款。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对于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自2×23年1月起对拟处置生产线停止计提折旧
  • B.
    (来学网)2×22年资产负债表中该生产线列报为2480万元
  • C.
    (来学网)2×23年将取消合同取得的乙公司赔偿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 D.
    (来学网)自2×23年3月知晓合同将予取消时起,采用未来适用法对生产线恢复计提折旧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后不再计提折旧,因此自2×23年1月起对拟处置生产线停止计提折旧,选项A正确;2×22年资产负债表中该生产线列报金额=2600-120=2480(万元),选项B正确;收到的赔偿款应确认营业外收入,选项C正确;对于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生产线,应当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不是知晓合同将予取消时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恢复计提折旧,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