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A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1)A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取得B公司10%股权,成本为6200万元,A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2022年6月30日其公允价值为6300万元。
(2)2022年7月31日,A公司又以12700万元的价格取得B公司20%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70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日原10%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6320万元。
2022年7月31日,B公司除一批存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同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均与账面价值相等。该批存货的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2022年B公司将上述存货对外销售60%,剩余存货在2023年全部对外销售。
(3)2022年8月至12月,B公司实现净利润4528万元。
(4)2022年9月10日,B公司向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售价为500万元,成本为26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A公司购入后将其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核算。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5)2023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10152万元,宣告并发放现金股利3000万元。(6)B公司2023年取得的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400万元。
假定:
(1)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且A公司编制半年报。
(2)除上述事项外,不考虑其他交易或事项的影响。
要求:
(1)编制2022年A公司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23年A公司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