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4年6月,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00万元,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缴纳消费税100万元,销售自建商品房缴纳土地增值税5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4年6月应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 A.
    (来学网)150
  • B.
    (来学网)350
  • C.
    (来学网)180
  • D.
    (来学网)13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税金及附加金额的计算。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计入税金及附加;销售自建商品房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应交消费税和应交增值税是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础,甲公司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金额=(200+100)×(7%+3%)=30(万元)。综上,甲公司2024年6月应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金额=100(消费税)+50(土地增值税)+30(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80(万元),选项C当选;选项A不当选,未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选项B不当选,误将增值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且未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选项D不当选,未将销售自建商品房交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