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元。
  • A.
    (来学网)60000
  • B.
    (来学网)65300
  • C.
    (来学网)64000
  • D.
    (来学网)6130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核算。因收回W材料直接出售,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50000(发出原材料的成本)+10000(加工费)+4000(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4000(元),选项C当选。
选项A不当选,未将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W材料的成本;选项B不当选,误将能够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W材料的成本;选项D不当选,误将能够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W材料的成本且未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W材料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