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关于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来学网)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要约无效
- B.
(来学网)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无效
- C.
(来学网)如果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要约不得撤销
- D.
(来学网)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无效
答案解析: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如果认为该要约的内容与自己的利益不符,在不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可以撤回已经发出的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的通知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不发生撤回的效力,因为在此期间,受要约人有可能已经发出了承诺的通知,在这种情况下,要约人就必须接受合同成立的后果。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人可以要求撤销该要约。但是撤销要约是有法律限制的。《民法典》第476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