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电子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电子烟商标A。2023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生产销售A电子烟给电子烟批发企业,取得含税销售额420万元;委托代理商销售A电子烟,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含税销售额为160万元,该批电子烟成本价为80万元;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向持有电子烟商标B的乙企业生产销售B电子烟,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60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电子烟消费税税率为36%、成本利润率为10%)
  • A.
    (来学网)184.78
  • B.
    (来学网)204.91
  • C.
    (来学网)183.31
  • D.
    (来学网)2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