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国有资金投资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委托某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该项目的招标控制造价,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
该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部分规定如下:
(1)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国有企业或进入开发区合格承包商信息库的企业。
(3)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和低于最低投标限价的,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 30 天。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 1:招标代理人确定的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的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投标有效期自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为 30 天。
事件 2:为了加大竞争,以减少可能的围标而导致竞争不足,招标人(业主)要求招标代理人对已根据计价规范、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或市场造价信息等资料编制好的招标控制价再下浮 10%,并公布了招标控制价。
事件 3:招标人(业主)要求招标代理人在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时不得有针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调价条款,以便减少未来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控制工程造价。
事件 4:应潜在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组织最具竞争力的一个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在现场口头解答了该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
事件 5:投标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问题:
1.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逐一分析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1)~(4)项规定是否妥当,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 1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指出事件 2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 3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5.指出事件 4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6.针对事件 5,评标委员会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