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A.
(来学网)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
- B.
(来学网)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备灭火器材以及自救呼吸器、逃生缓降器、逃生绳等逃生疏散设施器材
- C.
(来学网)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
- D.
(来学网)违反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
- E.
(来学网)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