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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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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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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上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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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以上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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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以上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考查公司的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列举了下列情形,可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①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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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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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市场需求、供给与均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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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生产和成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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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社会结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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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生产要素市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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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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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民收入核算和简单的宏观经济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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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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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价格总水平和就业、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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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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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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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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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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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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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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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财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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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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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货币供求与货币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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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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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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