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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电子烟生产企业(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持有电子烟商标A。2023年2月,甲电子烟生产企业生产并销售A电子烟给乙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同时,当月甲电子烟生产企业(不持有电子烟商标B)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生产销售B电子烟给丙电子烟生产企业(持有电子烟商标B),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50万元。甲电子烟生产企业分开核算A电子烟的销售额和B电子烟的销售额,下列关于甲电子烟生产企业税务处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电子烟消费税税率为36%)
A.
(来学网)
应申报缴纳消费税36万元
B.
(来学网)
应申报缴纳消费税54万元
C.
(来学网)
生产销售A电子烟,由甲电子烟生产企业缴纳消费税
D.
(来学网)
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B电子烟的,甲电子烟生产企业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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