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总可售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2023年3月已预售6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含税预售价1.5万元,预收款均已收到。已知取得该地块支付地价款30000万元,取得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2023年3月,取得建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5000万元,税额1350万元。假定2023年3月将预售房产交付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当月产生纳税义务。下列关于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上述业务增值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应预缴增值税为2477.06万元
  • B.
    (来学网)应确认销项税额7413.19万元
  • C.
    (来学网)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50万元
  • D.
    (来学网)申报纳税时实际缴纳增值税2117.89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收到预收款时预缴增值税=(60000×1.5)÷(1+9%)×3%=2477.06(万元);选项B:应确认销项税额=(60000×1.5-30000×60000÷100000)÷(1+9%)×9%=5944.95(万元);选项D:申报纳税时实际缴纳增值税=5944.95-1350-2477.06=2117.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