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职权中属于董事会的是( )。
  • A.
    (来学网)决定公司的经营要务
  • B.
    (来学网)决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C.
    (来学网)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D.
    (来学网)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E.
    (来学网)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错误,决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选项E错误,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职权包括: (1) 股东会的合法召集人;(2) 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要务; (4) 为股东机构准备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为股东机构准备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为股东机构准备增资或减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报酬事项;(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故选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