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 2016 年发生的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事项如下:
(1) 4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以本公司自产产品作为奖品,对乙车间全体员工超额完成一季度生产任务进行奖励,每名员工奖励一件产品,该车间员工总数为200人,其中车间管理人员30人,一线生产工人170人,发放给员工的本公司产品市场售价为3000元/件,成本为1800元/件。4月20日,200件产品发放完毕。
(2)甲公司共有2000名员工,从2016年1月1日起,该公司实行累积带薪休假制度,规定每名职工每年可享受7个工作日带薪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可向后结转1个年度,超过期限未使用的作废,员工离职时也不能取得现金支付。2016年12月31日,每名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带薪休假为2天。根据过去的经验并预期该经验将继续适用,甲公司预计2017年有1800名员工将享受不超过7天带薪休假,剩余200名员工每人将平均享受8.5天休假,该200名员工中150名为销售部门人员,5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甲公司平均每名员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400元。甲公司职工年休假以后进先出为基础,即有关休假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权利中扣除。
(3) 甲公司正在开发丙研发项目,2016年其发生项目研发人员工资200万元,其中自2016年1月1日研发开始至6月30日期间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120万元属于费用化支出,7月1日至11月30日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时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80万元属于资本化支出,有关工资以银行存款支付。
(4) 2016年12月20日,甲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关闭设在某地区的一分公司,并对该分公司员工进行补偿,方案为:对因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前离开公司的员工给予一次性离职补偿30万元,另外自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退休后补偿。涉及员工80人、每人30万元的一次性补偿2400万元已于12月26日支付。每月1000元的退休后补偿将于2017年1月1日起陆续发放,根据精算结果,甲公司估计该补偿义务的现值为1200万元。
其他有关资料: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本题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就甲公司2016年发生的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事项,逐项说明其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