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18年至2021年,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8年7月1日,甲公司收到政府对其芯片研发项目补助款1600万元并存入银行,其中1200万元用于补助新建研发大厦,400万元用于补助研发芯片技术。政府规定,对研发大厦建成当年(考核期)甲公司招聘的研发人员人数和研发芯片的绩效进行考核,若考核不达标则需退回全部补助款。截至2018年12 月31日,研发大厦尚未建成。甲公司不确定考核期内能否达到政府规定的考核标准。甲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
(2)2019年6月30日,研发大厦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总成本为8000万元,预计使用5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当日,甲公司预计能够达到政府规定的考核期考核标准。
2019年7至12月发生研发费用1000万元,因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达到了政府规定的考核期考核标准。
(3) 2021年6月30日,甲公司为整合芯片业务,将研发大厦以7800万元出售给子公司(乙公司) ,当日出售研发大厦的款项已收存银行。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
本题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判断甲公司收到1600万元补助款是否应确认为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说明理由;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1)和(2),判断甲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编制甲公司2019年度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分录。
(3)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公司2021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与政府补助、处置研发大厦相关的会计分录;编制甲公司2021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抵销或调整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