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路基土、石方工程,主要的分项工程包括开挖土方、填方等,按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根据合同的规定,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工程量由监理人负责计量,工程的总价款根据承包人取得计量证书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向业主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得到批准。
【问题】
1.根据该工程的合同特点,监理人提出了计量支付的程序要求如下,试改正其不恰当和错误的地方。
(1)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向业主申请质量认证。
(2)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申请计量。
(3)监理人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签发计量证书给承包人。
(4)承包人凭质量认证和计量证书向业主提出付款申请。
(5)监理人复核申报资料,确定支付款项,批准向承包人付款。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承包人为了使压实质量得到保证,将压实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将扩大范围的施工工程量向监理人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监理人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根据业主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
4.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有两个重大原因使工期发生较大的拖延:一是土方开挖时遇到了一些地质勘探没有探明的孤石,排除孤石拖延了一定的时间;二是施工过程中遇到数天季节性小雨。由于雨后土中含水量过大不能立即进行压实施工,从而耽误了工期。随后,承包人按照正常索赔程序向监理人提出延长工期并补偿停工期间窝工损失要求。试问监理人是否该受理这两起索赔事件?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