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0年11月,某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甲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半枝莲的生产批号的与规定不符,货值金额达到5万元。另有乙医疗机构在明知该批半枝莲生产批号有问题的情况下,仍然从甲生产企业购进该药品供患者使用。经检查该医疗机构从甲药品生产企业购进该批半枝莲的货值金额为8762元。
  1. 根据上述信息,对于甲药品生产企业和乙医疗机构违法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
    (来学网)甲药品生产企业与乙医疗机构构成销售劣药的共同犯罪
    B.
    (来学网)甲药品生产企业要承担的行政处罚包括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的、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的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
    C.
    (来学网)甲药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标明药品生产批号的行为属于生产假药
    D.
    (来学网)经检查发现乙医疗机构在使用该批半枝莲时造成人员伤害后果,情节严重,在处罚乙医疗机构的同时也应该吊销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执业证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甲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时的罚款的最低金额为
    A.
    (来学网)5万元
    B.
    (来学网)50万元
    C.
    (来学网)75万元
    D.
    (来学网)100万元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乙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时的罚款最低金额为
    A.
    (来学网)8762元
    B.
    (来学网)1万元
    C.
    (来学网)10万元
    D.
    (来学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