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甲药品生产企业将库存的生产批号为“190607”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更改为“200306”并出厂销售。另外,乙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赵某,明知甲药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却为谋私利购买该批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并提供给患者使用。经调查,甲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该批药品的金额为8万元,但还不能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 甲药品生产企业更改生产批号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应认定为
- 关于甲药品生产企业刑事责任的认定,正确的是
- 关于甲药品生产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来学网)该批药品不能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不需承担行政责任
B. (来学网)只需承担行政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C. (来学网)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承担刑事责任
D. (来学网)按生产、销售假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关于乙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赵某的行为,可以认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