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有
  • A.
    (来学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销售假药的
  • B.
    (来学网)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 C.
    (来学网)生产、销售的注射剂是假药的
  • D.
    (来学网)5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