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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可以概括为(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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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强制性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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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阶级性
C.
(来学网)
法的国家意志性
D.
(来学网)
法的物质制约性
E.
(来学网)
法的普遍性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①法的阶级性,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而且不是统治阶级中某一部分人或者个别人的意志,它反映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②法的国家意志性,统治阶级意志并不都表现为法,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统治阶级意志才能成为法;③法的物质制约性,法作为一种有目的的意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物质关系的反映。因此,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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