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张某带着怀孕的妻子到医院找他的老同学王医生,求他帮助检查一下是不是男孩。王医生无奈地做了B超检查,并对张某说"看不清"。张某回家把孩子做掉了。对此事的看法,你认为哪一种正确?
- A.
(来学网)王医生的做法很聪明,既没告知孩子的性别,又没有得罪朋友
- B.
(来学网)王医生已经犯法,应以过失杀人罪被起诉
- C.
(来学网)不论如何,做妊娠妇女体内胎儿性别鉴定是犯法的
- D.
(来学网)王医生应该婉言谢绝老同学的相求,并介绍他到私人医院做B超
- E.
(来学网)王医生本不应该实施B超检查,但老同学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