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拟对其开发的位于县城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1)2016年2月以10000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按规定缴纳契税
(2)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开工日期为2016年3月,2019年8月竣工,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7000万元;开发费用3400万元。
(3)该项目所属派出所用房建成后已无偿移交给政府,归属于派出所用房的开发成本200万元。
(4)2019年12月,该项目销售完毕,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2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契税税率4%,利息支出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企业对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金额为()万元。
-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金额为()万元。
-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万元。
- 计算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