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拟对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1)2016年1月以9000万元通过竞拍取得一宗国有土地,并按规定缴纳契税。
(2)该项目自2016年开工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月25日,2019年1月底竣工,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开发费用3400万元。
(3)2019年5月,该项目销售完毕,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6750万元。
已知:利息支出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且允许地方教育附加在与转让环节有关的税金及附加中扣除,契税税率为4%,企业对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该项目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万元。
- 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万元。
- 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万元。
- 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